全面迎接广大业户

进场装修

9号楼一层鞋帽箱包批发市场

规划改造全面升级

目前已正式进入商位装修阶段

迎接广大业户入场装修

商城为进场业户提供

人性化服务

为使商铺格调更富有现代商业气息

树立批发区商位装修样板

我们为业户提供专业设计师

指导商户装修,提供设计图纸

装修手续审办流程

连连看

9号楼现场设立服务台

为进场业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使业户少跑冤枉路

确保装修顺利进行

提交商位装修图纸及装修公司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企划设计审核商位装修图纸或

帮助业户设计图纸

物管安保部审核确认填写商位装修审批单

并交纳装修押金

缴纳电卡押金  

充实电费

施工队伍进场装修

商位装修规定

你一定要知道

为规范商位装修和装修队伍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作业,使9号楼一层商位装潢符合消防验收规定和安全法规,杜绝和减少商户因装潢引起的矛盾和意见,特对9号楼一层商位装潢作如下规定:

一、商位装潢装修审批,验收手续

1、业户商位装潢装修必须到分市场现场办公处填写招商城商位装潢装修审批表,提交商位装修图纸(亦可请企划部人员现场设计装潢图纸)并交纳装潢保证金1000元(装潢完毕后,验收合格,全额返回)并经企划部、安保部现场办公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装潢装修。

2、装修商户需电焊、气割需另行办理《动火证》(物管部现场办理)

3、商位装潢装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防火规定,商位内、商位上方的消防管道及线架、喷淋、烟感支架等原有设施、商位周边的消火栓、各类安全指示牌和疏散标记等消防设备一律不得自行拆除、移动或覆盖、不得私自拆除商位内立柱、横梁、外围围栏。

4、商位装潢装修完毕后,企划部、分市场、工程物管部根据装潢规定进行竣工验收评比,树立样板,对商位装修优等商户给予一定的奖励(增加免租期);对商位装修未能通过验收的商位进行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后方能营业。

二、商位装潢装修应按以下消防安全规定规范施工

1、商位装潢装修内饰、复壁、中岛、展台、样架等所有材料必须采用阻燃耐火材料(如防火板、石膏板等),如选用细木工板、三夹板等可燃材料,必须用防火漆涂刷三遍以上方可使用。

2、商位上方严禁封闭吊顶,应采用格栅吊顶或造型格栅花色顶,吊顶不得影响该处的消防设施(喷淋管、头、排烟管口、烟感报警器、电线桥架等)。吊顶高度统一为商位上方横梁上沿为极限。

3、商位内严禁隔打阁楼。

4、商位门统一采用无框隐形门或防火布帘隐形门,不得使用卷帘门、玻璃门等有形门,多连摊商位(2连摊以上,含2连摊)通道面不得用隔墙或玻璃围护。

5、商位门头市场已统一制作,商户需制作亚克力发光字号,不得使用喷绘布贴面做字号;商位立面严禁安装灯箱广告或移动屏。

6、商位内电控箱一般不得移位,商位内电器线路需规范排放。商位面积较小的,商位内电线线径一般不得小于2.5平方,且以阻燃管穿线;商位面积较大或用电负荷较大的,商位内电线线径则需安用电量核定;商位内确需安装插座的商户,必须书面申请,经市场及物管部门同意并备案方能安装。

7、商位内照明灯、装饰灯,可使用暖色光源灯不得使用日光灯,并按照其功率大小匹配电源线,由专业电工规范安装。严禁使用白炽灯高功率灯具。

8、经营户自行选购的电线,开关插座、漏电保护器、灯具及其他电器件均应选用优质国标产品,如因使用劣质电器产品而引起安全事故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由该商户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各商户必须在市场规定的时间内各自完成商位装修,确保市场按时开业。对未按装修规定装修的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商位装修的,公司将取消其装修免租期,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直至取消商位租赁资格。

10、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高空堕落和其他安全事故,凡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由该商户和施工单位负全责。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严禁在施工区域吸烟,禁止在施工区域过夜,禁止在施工区域烧饭、烧水、电动车充电,一经发现,没收违规器具,并给予罚款处理。

2、装修现场严禁使用白炽灯、碘钨灯等高温灯,严禁使用花线拖线板。

3、装修商户自行保管好装修设备、工具及装修材料,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4、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严禁占道施工,不得在通道上堆放装潢材料、装潢设备、工具及装修垃圾。

5、装修垃圾必须日产日清,运至市场规定的垃圾堆放点(9号楼东停车场新建洗车场简棚旁空地)由公司统一清运。

6、商位装修按市场规定的时间执行(上午8:00—下午5:00)如遇特殊情况需办理《加班申请单》,原则上不得超过22点,由市场安排夜间值班,以确保夜间安全。

特别提醒:

经营户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分市场、工程部、物管部、运营部等部门将单独或联合对其发出整改通知书,收取违约金,责令其停工、返工、直至取消装修资格。造成后果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商户及施工单位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